2007年5月29日星期二

国际发展视野中的中国经验(郑永年)

编按:本文是作者受邀到哈佛大学,参加由肯尼迪政府学院主办的第13次国际发展会议所作讲稿。上周本栏刊出第一部分,今天刊完。

 

  第三,经济发展需要有效的产权保护。产权保护关系到投资者的积极性问题。如果没有产权保护,就没有动力机制。因此,西方各经济学派,尤其是新自由主义,特别强调产权保护在经济发展中的核心作用。

  问题在于用什么样的机制来保护产权?这一点中国和其他一些发展中国家与西方国家有不同意见。

  西方国家特别强调法治来保护产权。这也很容易理解,因为在发达政治体系和经济体系里,法治是产权最有效的保障。

  但西方批评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法治来保护产权,并不见得公平。如同民主,西方法治制度也是经过了数百年的演进才发展到现在这个程度。要求发展中国家在短时期内建立有效的法治并不现实。

  关键在于,在缺乏一个有效的法治制度的情况下,发展中国家必须找到其他的产权保护机制。

 

通过政治与行政手段保护产权

  在中国,改革一开始,就提出了要建立法制。1997年的中共十五大更是把建设法治作为中国政治改革的主要目标。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已经制定了无数的法律和规章。这不能说中国不重视法治。但另一方面,也应当看到,因为中国缺乏一个良好的法治基础设施,很多法律和法规在执行的时候往往困难重重。

  在产权保护方面也是这样。如果没有产权保护,那么又如何来解释中国高速而持续的经济发展呢?

  事实上,中国的产权保护主要是通过政治和行政手段来进行的。在法治没有建立起来或者法治不能有效运作的情况下,如果要追求经济发展,通过政治和行政手段来保护产权变得不可避免。

  在改革开放时代,中国建立一个可以称之为“亲商”或者“亲发展”的政府。中共修改党章容许私营企业家入党,享受政治权利;中国的宪法也已经修订来保护产权。

  在经验层面,中国各级政府对资本和产权的保护已经大大超越了法治的程度。地方政府为了应付竞争和推进地方经济发展,往往以政治和行政手段为资本提供额外的保护和额外的激励机制,如压低工人的工资,廉价出让土地等。

  但是应当看到的是,通过政治和行政方式保护产权有其先天的不足。因为政治和行政权力的介入,各级政府及其官员的权力往往得不到制约。过度的权力往往有造成对产权和其他各种权利的侵犯。资本的权利得到保护了,但劳工和农民的权益往往得不到保障。很自然,有些场合,过分的权力也会侵犯资本的权利。

  政治和行政手段不可避免,但更为重要的是能否从政治和行政的保护转型到法治的保护。在这一点上,中国最近通过的《物权法》显得意义重大。尽管中国国内对这个法律有诸多争论,但这一法律的通过是一大进步,它表明中国对产权的保护已经开始从政治和行政的方法转型到法治。

 

社会正义是持续发展的前提

  第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要求基本社会正义,或者说基本社会正义是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所有经济活动并不发生在抽象的空间内,而是发生在实实在在的社会空间里,任何经济交易都是发生在人与人之间和不同社会群体之间。

  或者说,经济生活不能独立于社会生活,而是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经济活动本身的意义要到社会关系中来寻找;社会的正常运作是经济发展的最基本的条件。

  前面所说的社会政治秩序就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基本社会正义的重要性也就在这里。如果没有基本社会正义,社会运作就会出现很大的问题。

  经济活动能够给基本社会正义创造经济条件,但经济活动对社会正义的影响并不见得都是正面积极的。如果在经济发展中,社会群体不能给予同等的机会,社会正义就难以保障;如果由经济发展而产生的大量财富在社会群体中不能公平分配,那么社会正义也难以保障。而一旦社会缺少基本的正义,那么社会不稳定甚至无秩序就成为可能。

  在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很多发展中国家在一定的阶段并不缺乏经济发展,问题在于发展没有持续下去。一个主要的问题就是缺乏社会正义,最后导致社会失序。非洲和拉丁美洲的很多国家今天就面临如何实现基本社会正义的挑战。

  中国在这方面也有经验。经济发展在给人民带来很多好处的同时,也导致了很多方面的社会正义问题。因为中国的经济发展是通过大规模的分权运动造成的,各级地方政府及其官员掌握了大量的资源,他们的权力过大,得不到制约,造成大量的腐败。

  中国尽管没有发生像俄国那样的大规模的私有化,但是各种变相形式的私有化还是发生了。西方称为公共部门的领域包括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教育等,过度产业化,大量财富通过产业化的途径流向了少数社会成员。

  同时,邓小平所倡导的“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的政策到现在为止并没有导向“共同富裕”的结果。根据世界标准,中国收入差异已经到了很危险的地步。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自然出现了社会不和谐的症状。

  近年来,群体事件不断,并且一些群体事件向政治化方面演变。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最近几年出台了“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政策。这些新政策显然是要达到基本社会正义目标。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没有经济发展就不会有社会正义。但经济发展并不能等同于社会正义。关键在于出现社会非正义的时候,是否能够采取有效的方法来纠正问题。

 

社会多元促进政制改革

  第五,民主化需要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结构。在21世纪,很少有国家及其人民不向往民主政治。但在很多场合,民主则是可遇不可求的。发展中国家并不缺乏民主化的经验,但并非所有的民主化的经验都是积极的,有“好”民主也有“坏”民主。有些国家民主给人民很多正面的体验,但在另外一些地方民主带来的是不好的经验。

  如前面所讨论的,很多发展中国家的首要任务是基本国家制度建设。民主制度只是众多国家制度中的一个重要部门,但并非全部。民主并不能替代现代国家制度的全部,民主也并不见得有能力建设各方面的现代国家制度。

  再者,尽管在西方社会民主和经济发展可以平行,但在很多发展中国家,民主不见得能够推动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需要秩序,但民主政治并不能保证这样一个秩序。民主也不见得能够带来社会和谐。在发展中国家,民主往往造成国家经济和社会生活的过分政治化。国家过分政治动员,造成政治空间过大,经济和社会空间过小。这些都是不利于社会和谐的。

  对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来说,关键的问题并不是要不要民主,而是如何追求好的民主而避免坏的民主。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民主国家的经验来看,一个好的民主需要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结构。就是说,“好”的民主需要一定的社会和经济发展程度和水平。

  穷的地方可以发展民主,但人民过穷的话,就没有力量去抵抗掌权者,无论这个掌权者是选举出来的还是通过其他方式产生出来的。有太多的历史经验告诉人们,农民的反叛和革命产生不了民主,尤其是“好”的民主,但中产阶级革命则往往带来“好”的民主。

  中国的经济发展还处于早期,中产阶级规模还不很大,穷人还很多。这些年来,很多群体事件发生在穷人中间。如何解决穷人的问题是中国领导者面临的主要任务。很显然,如果不能消除绝对的贫穷,就很难根除中国历史上一而再、再而三发生的恶性革命。

  就民主化来说,中国也有很大的希望存在。在中国的一些地方也正在经历着中产阶级的革命。在发达地区的一些群体事件就和中产阶级有关,尤其在和环境保护等问题相关的领域。

  经济的发展促成了社会的多元化,而社会的多元化反过来又促成中国政治体制的调整来适用社会经济的现实。所以,尽管渐进性主导着中国的政治变革,但人们可以对民主政治保持乐观。从各个方面来说,民主化可以说是不可避免的。(二之二)

 

作者是英国诺丁汉大学中国研究所教授、研究主任

 

联合早报(2007/5/29)

2007年5月22日星期二

国际发展视野中的中国经验(郑永年)

期待看第二部分。

前不久受邀到哈佛大学参加由肯尼迪政府学院主办的第13次国际发展会议。因为是强调发展,会议的焦点自然落在与发展有关的主题上,包括增长与整合、治理与制度、教育与发展、环境与可持续发展以及卫生与发展等。

主办者希望能够总结出一些普遍性的经验供包括非洲和拉丁美洲等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参照。整个会议只有一场讨论集中在个别国家的(特殊)经验,这个国家就是中国。

中国经验的重要性是不言自明的。中国过去将近三十年的发展经验尽管有其特殊性,但已经受到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的普遍关注。将来发展得好,中国有可能成为发展中国家的一个可以借鉴的模式。

应主办者的要求,我作了一个题为“经济发展和政治改革:中国经验”的演讲。如果把中国的经验放在国际发展这样一个大背景下,中国的确有很多经验可以为发展中国家所借鉴。

总结中国的经验自然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同时,政治改革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也是中国国内自从改革开放以来一直争论不休的一个重要问题。

所以,这里借用这个专栏的空间,把演讲提纲和问答笔记整理出来,供读者讨论。中国的经验有很多,但从政治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来说,主要可从如下五个方面来讨论。

 

不能说中国没有政治改革

首先,我不同意国际学术界和政策圈一直流行的所谓“中国只有经济改革而无政治改革”的看法。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如果没有政治改革,很难想象经济发展成就是如何取得的,也很难解释当代中国政治和改革开放前的中国政治之间的巨大区别。关键在于如何定义政治改革。

在不同发展中国家,因为内部情况的不同,政治改革具有不同的内容。同时,即使在同一个国家,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政治改革也会具有不同的内容。

如果光从“民主化”的角度来看类似于中国那样的发展中国家的政治改革,那么很多宝贵的内容就会轻易忽视。实际上,单单从民主化的角度来看发展中国家的政治,人们经常会得出悲观的结论,因为发展中国家的民主化改革往往反反复复,很少有一帆风顺的。

西方国家要求发展中国家进行民主化的改革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到目前为止,民主是一种能够帮助人们实现自我价值的最有效的制度。但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不仅仅是民主化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基本国家制度建设问题。西方社会经过数百年的发展确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完备的现代国家制度,但多数发展中国家显然还没有建立起这样一套制度。对发展中国家来说,首要的任务就是基本国家制度建设。从很多发展中国家的经验来看,民主化并不能够帮助它们建立现代国家制度,但现代国家制度建立以后,民主化则是有可能的。

国家制度建设就是中国过去将近30年的政治改革的核心。中国领导层一直强调的机构改革就属于这个范畴。民主化是中国政治改革的其中一个目标,但不是唯一的目标。

除了民主化,中国还有其他很多同样重要的目标,如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等。经济、社会和政治等方面的多重转型往往给发展中国家的领导人带来莫大的压力。 

 

消解压力靠渐进和有序

在一些国家,政府面对多重压力无能为力。在中国,多重压力主要是通过两个方法来应付和消解的。

其一,是改革的渐进性。渐进改革表明改革并非革命。中国没有采取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的急进改革方法,而坚持改革的渐进性。改革的渐进性使得中国有时间和空间来不断调整政治体制以适应不断变化中的经济和社会。其次,中国把改革分成不同的阶段,在每一阶段,各方面的改革优先次序不同。

简单地说,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到本世纪初,中国改革的主轴就是经济改革。但这并不是说就没有政治改革和社会改革了,而是说在经济改革是主导地位的这个阶段,政治改革和社会改革是辅助性的。

没有各种辅助性的政治改革和社会改革,经济改革就很难进行。自中共十六大以来,中国已经进入了一个以社会改革为主体的改革阶段。社会改革的焦点包括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等等方面。

社会改革一方面是为了消化由经济改革带来的负面效应,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给进一步的经济改革营造一个更好的社会基础。当然,没有政治改革,社会改革也难以发生和发展。

有序的社会改革还是要以政治改革来保障的。中国还没有进入一个以政治改革为主体的改革阶段。这个阶段什么时候来就取决于社会改革和进一步经济改革的进展情况,但这个阶段一定会到来。

第二,经济发展需要一个最低限度的社会政治秩序。没有这个秩序,正常的经济活动就很难进行。这个命题是哈佛大学教授亨廷顿在几十年前出版的《变革中社会政治秩序》中的一个主要观点。

这个观点在今天的全球化时代还是适用。全球化时代的一个残酷的现实是:如果一个国家处于封闭状态,那么很难得到发展。

国际资本已经成为很多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动力。如果不开放,国际资本就不会进来。但光开放还不够,还需要秩序。秩序是资本和商业活动的基本条件,尤其对国际资本更是这样。

实际上,如亚洲金融危机时期的印尼的经验所表明的,一旦失去基本的政治社会秩序,原有的发展成果也会很快付诸东流。前苏联的经验也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这一点。

在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尽管也有各种不同形式的社会运动或者群体事件,但政府保证了基本社会政治秩序。自邓小平1992年南巡以来,中国在吸收外资方面一直是在发展中国家中间领先,这应当和中国的社会秩序有关。

很难想象在社会失去秩序的情况下,外资还会源源不断地进入中国。(二之一)

 

作者是英国诺丁汉大学中国研究所教授、研究主任 

 

联合早报(2007/5/22)

 

2007年5月15日星期二

参照港澳模式不能光讲经济(郑永年)

澳门五一游行最终演变成警民冲突,外界对此有过度的解读,一些观察家想把此一事件和中央政府在港澳实行的“一国两制”的可行性联系起来。

任何社会都会不时地产生各种类型的冲突,但冲突发生了,就必须加以重视并对引起冲突的原因加以深刻的分析。尤其是在澳门。

多年来,澳门的管治模式经常被视为比香港更有效。但正因为这次发生了比较重大的冲突,人们才开始关注澳门的管治问题。

任何社会冲突发生的原因都是多方面的。这里主要想讨论一下经济因素在港澳社会冲突中所起的作用。尽管港澳两地政治经济情况不同,但经济因素本身和因经济因素引起的社会冲突多有类似之处。

自从港澳两地回归中国以来,经济方法可以说是两地管治制度中的主要方法。中央政府实际上也是希望通过经济方法一方面加强大陆和两地的关系,另一方面改善两地的民生,从而减少甚至消化政治压力,实行有效管治。

 

反腐为澳门游行的主要诉求

不能说港澳两地特区政府这些年来在发展经济上努力不够。香港回归后几次大游行尽管有各种政治上的因素,但经济问题在其中扮演了一个很重要的角色。

社会运动由民主派所动员和发动,但那么多的市民能够被动员起来,与他们经济地位的恶化有很大的关联。中央政府在这方面有理性的判断,因此这些年来在经济上对港澳两地有很大的动作,如“更紧密贸易关系”、“自由行”和“泛珠三角经济合作”等。

这些方面很有效,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香港的经济情况有很大的改观,社会趋于稳定。这是为什么香港民主派今天的动员力量不如前些年那么强大的主要一个原因。

与香港不同,澳门的经济结构非常单一。但澳门特区政府在发展博彩业、旅游业方面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但为什么经济发展良好的情况下,重大社会冲突还是爆发出来呢?这里主要有两个和经济发展非常相关的因素。

首先是经济利益导致管治腐败。在澳门,经济是由特区政府所推动的。在政府决定庞大的公共工程发展的情况下,如果没有透明有效的监管制度,腐败不可避免。

政府官员在分配公共工程相关的利益时,必然向自己或者和自己相关的人员倾斜。这种情况在澳门是相当明显的。反腐败是这次澳门五一游行的主要诉求之一。

香港的市场经济、法治和监管制度方面远比澳门发达。像澳门那样在经济利益分配方面的腐败在香港没有也不太可能出现。但香港也存在着不同类型的经济利益分配不公平的情况。这尤其表现在和大陆的经济关系上。

如上所说,大陆努力通过和香港发展经济关系来帮助改善香港的经济状况。但是很多经济贸易项目往往是由各级政府和香港的少数人主导的,利益分配往往向香港的大商家倾斜,中小企业往往得到很少,或者得不到其中的利益。这经常引起中小企业主的不满。

当然大陆和香港的不同经济关系对香港社会不同的阶层的影响是不同的。例如“更紧密贸易关系”和“自由行”在香港产生的利益分配格局是不同的,前者所产生的利益分配要比后者集中得多。

这就导致了第二个因素的出现,即与利益分配不公相联系的社会正义问题。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化的条件下,社会正义已经成为了一个世界性的问题。

从这方面来说,香港和澳门所发生的社会冲突只是全球化和区域化问题的一个折射而已。全球化和区域化一方面促进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导致社会不正义,这几乎已经是个定论。那些有能力主导、有能力参与全球化区域化进程的社会成员获得巨大的好处,而那些或者没有能力,或者没有机会参与全球化区域化的社会成员则成为受害者。

 

经济停滞管治就出问题

毫无疑问,这些受害者都是中下层社会群体。全球化和区域化表明主要经济要素在全球或者区域范围内相对自由的流动,但唯一不能流动的就是中下层社会成员。

更为严重的是,随着全球化和区域化,外来低价劳工以各种不同方式进入港澳社会,和本地中下层社会成员竞争工作。这样,一方面是全球化和区域化充当着财富从多数流向少数的经济机制,另一方面又改变着原来有利于本地劳工的就业结构,破坏着原来存在的保护本地劳工利益的各种机制。

这两种力量很容易导致社会的分化,从而导致社会冲突的公开化。很显然,保护劳工利益、限制劳务输入和打击黑工也是澳门五一游行的重要诉求。香港的情况要好一些,但这样的问题在香港也是存在着的。

在一个开放的社会和经济体中,一旦管治和社会正义出现了问题,社会冲突变得不可避免。并且经济利益问题往往表现出政治性质,就是说以政治人物为主体的各种政治因素就会卷入甚至主导社会冲突或者社会运动。

在澳门,人们观察到,这次游行主要是由代表中下层社会群体的组织(如职工民心协进会、职工联盟、清洁员联工和博彩建筑联合自由工会等)和一些政治人物联合行动的产物。

在香港经济状况不好的时候,游行示威也有类似的情况,就是说,游行示威经常是民主派政治组织及其领袖动员经济状况受到负面影响的中产阶级或者社会下层成员的产物。

如果经济发展停滞不前或者每况愈下,那么港澳的管治必然要出现问题。但这并不是说只要经济发展了,管治就没有问题了。经济发展过程也创造出无数腐败的机会。如果腐败得不到遏制,管治必然出现问题。

同时,经济发展既为社会总体创造财富,但也会导致经济财富分配的不公和社会的分化,这也同样会导致社会冲突。

在港澳管治模式中,经济因素的重要性是不言自明的。但经济因素并不足够。特区政府在努力发展经济的同时也需要管治制度甚至是政治体制方面的改革。

香港政府的清廉不仅仅是由于上文所提到的法治健全,也是因为香港有足够的监督政府的反对力量。澳门腐败盛行既和法治不健全有关,也同缺乏来自反对力量的有效监督有关。

对中央政府而言,要帮助港澳改善管治制度,光强调经济因素是不够。从港澳的长远利益来看,政治和经济的并行改革和发展不可或缺。

 

·作者是英国诺丁汉大学中国研究所教授、研究主任

 

联合早报(2007/5/15)

2007年5月8日星期二

五四运动与社会主义的领导权(郑永年)

很多年以来,五四运动多被曲解,人们往往简单地把五四运动和激进主义联系起来。尤其是在1989年天安门事件以后,各方面都想“告别革命”。既然五四运动是激进主义的产物,也是和革命联系在一起的,那么在今天的建设时代,再提倡五四精神就显得不合时宜了。这或许是有关部门这些年来低调处理五四运动纪念日的其中一个主要原因。

对五四运动这样一场在中国现代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运动,任何轻易的结论都为时过早,政治性的结论更是站不住脚。

和其他所有的思想运动一样,五四运动的确有其激进的一面,主要是针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激进批评。但是激进运动并不缺失其理性的一面。社会主义在意识形态上的领导权,就是通过五四运动在中国得到确立的。五四运动如何确立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对今天中共的转型仍具有深刻的借鉴意义和反思意义。


领导权不等于统治权

首先必须区分两个不同的概念,即领导权和统治权。根据意大利马克思主义理论家葛兰西的说法,领导权和统治权是两个互相关联但又具有不同性质的政治概念。意识形态的领导权是以特定的意识形态通过和其他意识形态的自由竞争而得到的地位。社会成员自由选择该意识形态,自愿接受认同这种意识形态,并且在行动中受这种意识形态的引导或者指导。

但意识形态的统治权则不一样。意识形态的统治权往往是一个政党或者政治组织在取得政权以后,把自己的思想或者意识形态加于社会群体之上。

意识形态确定其统治地位并不见得是通过自由竞争,而是可以通过政治的、行政的、法律和经济的各种力量加于社会群体。意识形态的统治权尽管并不排斥领导权,但两者的区别是显然的。领导权并不包含强制性,而统治权则包含有强制性。所以,一般而言,意识形态的领导权较之统治权具有更广泛的合理性和社会性。


在五四运动期间,社会主义为什么会成为中国占领导地位的意识形态?这和社会主义思想在当时的竞争力分不开。当时,社会主义思想没有任何政治的、行政的、法律的和经济的支持,并且经常被视为是异端。但社会主义思想显然并不怕竞争。这种思想很快取得了领导权,有很多因素。

社会主义思想首先赢得了很多知识分子的认同,他们选择和认同了社会主义。这个知识群体在传播和发展社会主义思想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再用葛兰西的概念,这些人是社会主义的有机知识分子。社会主义思想赢得领导权,也因为较之其他思想它更符合中国的政治经济现实,一方面能够解释中国的现实,同时也能解决中国所存在的问题。

正因为如此,在中国,社会主义不仅是一种理论哲学,而且也是一种实践哲学。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当时的大学和学校所具有的思想自由竞争精神。任何思想都必须有载体,而大学和学校是最主要的思想载体。如果当时所有的大学都不能容忍相信社会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那么社会主义在中国取得领导权要困难得多。

当时的大学尤其是北京大学,学校领导本身并不见得认同社会主义,但他们勇于面对也有能力面对各种思想的竞争。

这种竞争精神对今天中国的思想战线仍具有参照意义。中共现在是唯一的执政党,具有坚实的统治权。因为有了统治权,一些主管思想和意识形态的官员和大学主管,就很少去考量甚至忽视思想意识形态方面的领导权。因为有了强大的政权基础,有了经济、社会和行政等方方面面的权力,他们往往显得霸气十足。


应通过竞争争取领导权


一些人害怕竞争,也不容忍竞争,往往是用权力来压人,用权力来解决问题。尽管这种现象在很多领域都存在着,但在思想领域更甚。

思想意识形态的领导权的重要性是不言自明的,每一个官员都意识到这一点。但很多官员并不想去通过竞争来争取思想上的领导权,而总是想用手中的统治权来取得这种“领导权”。

从这一点来说,笔者很欣赏新任出版总署署长说出“解决问题,少用权力,多用智慧”这样的话的勇气。因为这种勇气早就在很多党政官员中间消失了,或者说一些官员就根本没有能力拥有这种勇气。

要取得思想意识形态方面的领导权,而不仅仅是拥有和使用统治权,就涉及到知识分子尤其是党的知识分子的定位问题。任何一个政党,尤其是执政党,都必须拥有自己的知识分子。政党如果不能培养自己有机知识分子,那么其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就很难取得,很难维持。

在多党制国家,党本身只是一种组织,具有组织利益,并且和其他党派相竞争。但中国的现实是,中共是唯一的执政党。在中共是唯一的执政党的情况下,党的利益是什么?这是个必须加以仔细考量的问题。

人们常说“党和国家的利益”,就是说,党具有本身的利益。那么党的利益是什么呢?不管党的利益多么复杂,有一点很难忽视,那就是党必须以社会大多数的利益为依归。

就是说,党是整个社会的有机体。党依附于社会整体,而不是社会依附于党。这就决定了党的有机知识分子首先应当是整个社会的有机知识分子,反映社会的声音,代表社会的利益。

党的知识分子必须是社会的一部分,来自社会,服务于社会。他们和党的其他干部是党和社会整体的有机连接点。如果知识分子尤其是党的知识分子成为了某一些特殊利益的代言人,那么党在思想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就会出现问题。软性的领导权出现了问题,那么硬性的统治权就显现出来。统治权使用过度,或者滥用统治权,那么党群关系就会呈现紧张状态。

前些年,中共领导层提出党要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型的问题,并且把提高执政能力提到政治议程上来。这具有方向性的意义。随着社会经济的转型,党的转型不可避免。近年来,中共在党内民主、反腐败等方面有不少努力。但是迄今为止主要集中在组织和管理层面的转型,而这是远远不够的。思想和意识形态上的转型也同等重要。

最近提出了要理论创新,这也是时代所需。但如何通过各种进一步的改革,在争取和改善领导权的基础上巩固统治权,这可无疑是中共政治改革的一个关键问题。

·作者是英国诺丁汉大学中国研究所教授、研究主任

《联合早报网》(2007/5/8)

2007年5月1日星期二

民生经济是中国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郑永年)

尽管中国仍然保持高速的经济发展水平,并且有理由相信这种发展速度还会持续下去,但中国社会也很显然正变得越来越不和谐。形式多样的社会冲突最近几年一一浮现出来,如何构建和谐社会早已成为中国领导层的最高政治议程。今年“两会”期间,中国高层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就是要解决民生问题。

这一判断应当说是抓住了核心。民生出了问题,和谐就没有了经济基础。中国社会今天所呈现出来的很多被外界称之为具有“民权”性质的问题,其背后实际上是民生问题。当人们不能通过经济手段来解决他们所面临的民生问题的时候,就开始求助于政治的、法律的甚至是暴力的手段。这也就是眼下中国有关方面所承认的“经济问题政治化”现象的根源。

民生问题如何解决?中国社会对此讨论很多,但从各种出台的政策和政策讨论来看,国家的收入再分配功能被认为是解决问题的核心。


经济结构造成社会不公平

从世界范围来看,国家或者政府的确要扮演一个主要角色,以保障基本社会公平和正义。实际上,很多年来,中国政府也实施了各项政策来努力实现社会公平的目标。例如为缩小社会群体之间收入差异,国家在所得税制度上有所改进。为缩小地区之间的差异,国家不断有特殊的区域政策出台,如西部开发、振兴东北和中部崛起等。

为缩小城乡之间的收入差异,国家早些年有“以工补农”的说法,现在又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策。此外,对各弱势社会群体,国家也有相应的政策。不能说国家在实施这些政策上不力。但政策的效果如何呢?人们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事实:
中国的经济发展越快,收入差异就越大,而国家通过再分配来达到社会公平的能力则越来越低。

在很大程度上,迄今为止人们把重心放在国家再分配能力的很多政策讨论,并未抓住问题的要害。中国的经济学家和政策分析者有意识或者无意识地忽视了一个更根本问题,那就是中国目前的经济构成(或结构)是造成社会不公平和非正义的首要因素。只要这种经济构成不变,无论怎样强大的国家再分配能力也无济于事。换句话说,中国的经济已经不是有助于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民生经济,不改变这样一种经济结构就很难造就一个和谐社会。

笔者曾经论述中国巨大收入差异问题不能解决的主要因素不在国家的“二次分配”,更不是一些经济学家所说的“三次分配”,最大的问题出在“初次分配”上。而“初次分配”不公的根源在于经济构成。

现有中国经济构成有两个互相关联的显著特点,第一是财富从民间向国家转移,因而容易造成国富民穷的局面;第二是财富从多数人向少数人的转移,因而容易造成少数人控制财富,中产阶级不能壮大,而社会多数相对贫穷的状态。这种经济形态的形成是中国经济改革模式的产物。


地方国企垄断不利民生经济

财富为什么向国家集中?简单地说是国家垄断所致。1990年代中期以来,国家实行“抓大”政策,即国家资本和企业的重组。近年来,尽管有关部门不用“抓大”这个概念了,但实际上这种政策正在加快实施。中央国资委在2003年成立至今,189家中央企业已经同类合并为159家,而未来三年目标则是减少到 100家左右。应当说,这个重组意义重大。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要增强国际竞争能力,这种具有战略意义的重组不可避免。问题不在于战略重组,而在于大型国有企业财团的公司治理和社会监督问题。因为缺乏有效的公司治理和社会监督,这些财团往往表现为自行其事的“独立王国”。很多经验研究都表明这些财团内部工资失控、垄断价格和腐败等等状况。尽管这些财团是从社会聚集资本的,但社会对这些财团毫无控制机制。因为这些财团属于国家,它们对国家的政策具有非常大的影响力,在一些场合,它们就是国家政策的制定者。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国家垄断不仅存在于中央部门企业,而且也存在于省级国有企业。这些年来,为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也为了和其他省份的竞争,各省都纷纷组建自己的地方企业集团。很多省份在“大抓工业、抓大工业”的政策思想指导下,实行地方国企垄断。地方企业垄断对民生经济是致命的。中央垄断一般发生在对国家具有国际战略意义的领域,而地方垄断则往往发生在任何有利可图的经济领域。从财富集中的角度来看,地方垄断扮演了一个更为关键的角色。较之中央级企业,地方国有企业财团的公司治理往往更差,受地方政治权力影响更甚。

中央和地方企业财团的重组和发展,在把财富和资本从社会转向各级政府的同时,也转移到少数人手里。很清楚,中国目前很大一部分富人是各类国有企业财团的主管。而中小型国有企业的“民营化”更加快了财富和资本的转移速度,恶化了社会不公平状况。

从1990年代中期至今,县、市级国有企业的“民营化”已经基本完成。民营化本来也是很重要的一个战略,但是因为政策实施的失误,民营化往往演变成为恶性私有化。因为地方政权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民营化经常是通过政治力量把财富和资本简单地从地方社会转移到少数人手里。由于中小企业数量大,涉及到的社会成员多,恶性私有化不仅恶化了收入分配,更加造成了社会不公平和非正义。从这一角度来看,并不很难理解为什么这些年来很多社会冲突都是发生在这个领域。

这里应当指出的是,在地方层面,因为地方政权和企业之间的关系,地方垄断可能仅仅是恶性私有化的第一步。在一些地方,地方政权先用政权的力量对有利可图的经济领域进行垄断,把财富集中起来,然后再用政权的力量将其恶性私有化,从而完成财富和资本从社会到政府、再从政府到少数人手中转移的复杂过程。近年来,一些省份把自己所属的国有企业以极其低廉的价格民营化,就属于这类案例。

国内资本的重组也好,转移也好,已经导致了收入分配的不公。在全球化的时代,国际资本毫无限制的进入更是雪上加霜。国际资本一方面有力地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发展,但另一方面也恶化了中国的收入分配情况。全球化本身是财富和资本转移的一个重要途径,这在中国和海外并无区别。但中国的特殊情况是用政治的力量推进全球化。例如在地方层面,地方政府为了外资、为了政绩,以极其优惠的人、财、物等生产要素条件向国际资本开放。很多年来,中国一直是国际资本获取巨额利润的地方。就是说,全球化也使得一部分财富和资本向国际大公司转移和集中。

在资本和财富向各级政府、少数人和国际大企业转移的同时,以中小型企业为主体的民生经济越来越成为不可能。中国中小企业的生存环境越来越差,空间越来越小。民营企业便是例子。民生经济并不等于民营经济,但中国民营经济却是民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门,因为大多中小型企业是民营的。


经济发展导致国富民穷

很显然,尽管中国的民营经济已取得宪法和法律上的合法性,并受到保护,但在实际政策层面,民营企业的经济环境依然没有根本的改善,市场准入限制广泛存在,金融支持有气无力。中央政府并非未意识到这个问题,而是缺乏有效的方法来实施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尤其是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

从本质上说,中国现在的经济构造是一种有效的财富和资本转移机制。在这种经济形态中,不可能形成真正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经济结构因素出了问题,任何有悖于这种结构的政策都是难以奏效的。

在任何经济体里,中小企业可以说是有助于提高就业率和收入公平分配的最有效手段。从很大程度上,只有在一个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经济形态中,政府才有能力保障基本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在西方发达国家,政府在反垄断的同时,总是努力构造一个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金融和法律环境。从经济的角度来看,反垄断和鼓励中小企业的发展,其目标是相同的,就是要通过保障就业来达致初次分配的基本公平性。(维持企业的创新精神是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另一个重要目标。但这问题不在本文讨论范围。)

从这个角度来说,中国各级政府所施行的经济政策的确可以推进经济发展,但似乎和民生经济相去甚远,即使不是背道而驰。经济发展速度可以持续,但结果可能是一种国富民穷,少数人富裕,大多数人贫穷的状态。也就是说,这种经济形态导致社会分化,导致社会不和谐。

正如很多人所强调的,中国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的经济发展来解决。经济一旦停止发展,许多问题都会浮上台面。但也应当很清楚的是,现在的经济发展格局不但不能解决问题,而且从长远看会导致越来越多的社会冲突。只有造成了一种国富民富的民生经济形态后,中国的社会和谐才会具备一个有利的经济基础,国家才能发挥其应有的收入再分配功能。


·作者是英国诺丁汉大学中国研究所教授、研究主任


《联合早报》(2007/5/1)